上海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引关注社会再议房地产税何时征收
开征房地产税还要迈过多少槛
房地产税应主要实现优化地方税体系、地方财政收入以及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调控房价只是房地产税的一个辅助功能。
现在对于房地产税的征收需要在政治上和社会上达成共识,各方面的不同意见需要有一个程序来整合,这需要一个公开、合理的机制,最终使房地产税的征收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
本报记者赵丽 本报实习生 余晨扬
10月8日起,上海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截至今年7月,全国已经有170个地市、1400多个县区开始不动产登记。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推进,以此为基础的房地产税再度成为社会热议话题。
自2014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来,也就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尚未实施之时,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或将推动房地产税出台的讨论就已沸沸扬扬。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此前曾在财政部条法司从事过财税立法和政策研究工作,参与过7部财税法律的 起草和立法咨询。针对房地产税的种种猜测,施正文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开征是必要的,但一直没有征收,其中一个重要障碍是不动产登 记制度没有建立起来。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和整个国家经济的稳定,房地产税的征收过程是循序渐进的。
如何征收尚不确定
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体系中,并没有房地产税这一税种,但有名称相近的“房产税”。房产税开征于1986年,适用范围较窄,仅限于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性房地产,对个人住房则实行免税,因此对百姓生活基本没有影响。
房地产税,如果单纯从字面上看,是针对房产和地产征收的税种。现在受到热议的“房地产税”有特定内涵,是指对房产、土地在保有环节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从最直观的感受看,房地产税的征收增加了个人持有房屋的成本,无疑和百姓生活与利益息息相关,为此备受关注。房地产税改革的提出与推进,其实已 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早在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了要求。
对于房地产税,国家一直强调是“房地产税改革”,实际上也就意味着这不单单是推出一个新税种,而是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部分,对现有房地产税制 重新设计,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等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保有各环节、各税种的改革,此外还涉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费项目。
未来房地产税将如何征收?公众对相关核心问题十分关注,包括对增量征收还是存量征收、对所有住宅征收还是只针对高档住宅、按人均面积还是家庭拥有房屋套数征收、房屋价值如何评估、税率高低、优惠范围等。
业内人士表示,这些问题目前尚无定论。“关于房地产税的构成要素,尤其是房地产税的税率、免征范围以及征税办法等,还有不少争议,需要通过进一步讨论研究后加以明确。”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说。
征收面临不少障碍
“房地产税的开征要以获得房地产信息为基本前提。房地产税是一种直接税,它是直接向自然人征收的,所以把自然人的一些基本信息汇集起来有利于房 地产税的征收。比如个人所得税在征收的时候,税的征收分布在不同的机关中,无法对个人所得的收入信息进行统一衡量,因此最终只是征收工薪税,而不是直接 税。而房地产税作为一种直接税就需要对自然人的不动产进行登记。”在施正文看来,目前征收房地产税面临着不少障碍。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博士生导师冯俏彬则认为,目前,征收房地产税在技术上没有太大的困难,“因为这一项目相关部门已经研究了很长时间,财税界的理论研究也非常充分,包括各个国家的税制比较等。在实践方面,前几年在一些地方也都模拟过,不存在太大的困难”。
“主要的阻碍在于,不动产统一登记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联网,现在这个系统还没有做成。”冯俏彬说,还有我们现在对于房地产税的征收需要在政治上和 社会上达成共识,各方面的不同意见需要有一个程序来整合,这需要一个公开、合理的机制,最终使房地产税的征收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
刘剑文则用“比较多”来形容目前征收房地产税面临的困难。
首先是民众怎么看待房地产税的主要功能问题。目前,房地产税最受关注和热议的功能是调节房地产市场,或者说直白一些,就是调控房价、抑制投机炒房。
在刘剑文看来,调控房价只是房地产税的一个辅助功能。“决定房价的因素很多,不能在这方面对房地产税寄予太高期望。房地产税应主要实现优化地方税体系、地方财政收入以及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其次则是理念上的问题。“为什么要有房地产税,它来解决什么问题?”刘剑文说,还有就是土地期限问题,土地使用权50年或者70年到期了,应该 怎么续,“在制度设定方面,就存在税率、征收范围等问题,比如是否要规定人均30平方米至50平方米以内的房产不征税,只对超出的部分征税”。
房地产税法仍在起草
在房地产税何时征收的问题上,还有一个重要环节不可忽视,便是房地产税立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同时,房地产税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今年7月2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郝如玉在第十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论坛上透露,目前房地产税法仍在起草过程之中。
“有关部门一直在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刘剑文说。
据冯俏彬透露,按照原来财政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是计划在2017年落地,但是现在的情况看起来比较悲观,主要是由于立法程序比较漫长而且各方意见不能统一,“因此2017年出台的可能性比较小。在每个立法环节都很顺利的前提下,2020年之前有望‘落地’”。
对此,刘剑文也认为“短期恐怕无法落地”。不过对于落地时间则更为乐观——最快半年之内会“落地”,“目前草案已经有了,还需要通过审议,按照立法程序要三审,最快明年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同时也要看社会共识等方面,综合考量之后才能落地”。
据冯俏彬透露,房地产税法起草据说可能有不同版本存在。
“具体通过时间不好估计。目前草案已经有了,到了下决心的时候,要走全国人大的三审制程序,还要有征求意见,如果明年能够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就已经很快了。”刘剑文透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