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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条入账有什么风险?

2016-12-21 点击数:658

实际工作中,很多经济业务无法取得发票,比如企业有自己的食堂,在菜市场采购蔬菜等没有发票;企业将运输劳务或者建筑工程劳务承包给个人,无法取得发票等。这种情况下很多财务人员就以白条入账,而不知道违反了什么规定,可能会受到什么处罚。在税局查到并处罚时无法补救,后悔莫及。那么白条入账违反了什么税收法规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白条入账可以适用上述条款受到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收征管法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白条入账违反了上述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白条入账无法证明支出的合理性,导致不能税前扣除。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

80号文件第8条第2款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对应开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以及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有偷逃骗税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综上所述,白条入账存在很大的纳税风险,虽然各地税局对于白条的处理各不相同,执法尺度宽严有别,但是如果严格按照法规执行,企业将会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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