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1:这样的技术服务费适用6%增值税率
问题:
重庆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从事软件技术服务业务,2017年8月份取得一笔技术服务费收入,请问增值税适用税率是多少?
答复:
软件技术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信息技术服务”,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
账务:
借:银行存款 10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万元
问题:
重庆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从事软件批发销售,同时对于销售给客户的每一套软件提供一定的技术服务,2017年8月份销售软件600万元,并收取技术服务费100万元,请问增值税适用税率是多少?
答复:
在一项业务中销售软件的同时向同一个客户又提供技术服务,属于混合销售,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账务:
借:银行存款 117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元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